假货横行谁来管?越南国会代表怒揭监管漏洞:一盒假奶粉扫不出信息罚款竟比售价低!
来源:bob棋牌 发布时间:2025-08-29 05:40:22
谢文夏表示,这盒在市场很容易买到的“问题奶粉”,有逼真的包装、完整的标签和防伪码,可消费者一旦怀疑买到假货,却“不知道该找谁投诉”。他指出,大多数消费者仅凭肉眼难以分辨真假,而假药假食品却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。他质问越南工贸部(Bộ Công Thương),如果这盒奶粉确系假冒,究竟该由哪个部门负主要责任?他进一步指出,当前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松散,监督检查不到位,处罚力度更不足以震慑违法者:“一盒假奶粉售价高达50万至800万越南盾(约合人民币135至2175元),而生产假货的罚款仅为1亿越南盾(约2.7万元),销售假货罚款也不过7000万越南盾(约1.9万元)。”
文化社会委员会主任阮德营(Chủ nhiệm Ủy ban Văn hóa - Xã hội Nguyễn Đắc Vinh)对此表示认同,认为现行的管理规定存在诸多不足,缺乏实际效力。现实中,当消费者发现诸如带有错误条码和防伪标识的可疑奶粉时,往往一头雾水:该向哪个部门举报?怎么样处理?流程又是怎样的?
越南卫生部部长陶红兰(Bộ trưởng Y tế Đào Hồng Lan)坦承,现行的《2010年食品安全法》和《2018年第15号法令》已无法适应当前假冒食品日益复杂的形势,根本原因在于法律体系缺乏统一性,尤其是在功能性食品的质量管控方面存在很明显空白。这些漏洞包括:未规定在出现违规时暂停受理注册申请、缺乏收回已发证书的机制,以及对检验机构自主声明和自我认证的具体规范缺失。
陶红兰强调,目前食品生产管理数据库系统尚不完善,对于自主申报产品的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规定也不够严格。“只要存在法律漏洞,无良商家就可能钻空子。”她指出,当前食品安全的管理模式虽由卫生部牵头制定政策,但实际执行仍按商品类别划分,涉及工贸部、农业与农村发展部(Bộ Nông nghiệp và Môi trường)及地方政府。根据越共中央第17号指示,内政部(Bộ Nội vụ)将牵头完善管理机制,卫生部则会参考胡志明市、岘港市和北宁省的试点经验提出建议。
目前,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由卫生部、公安部、工贸部、文化体育旅游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,相关协调机制将在修订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第15号法令》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。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划分将遵循普遍原则,由省级人民委员会(UBND)最终决策。
陶红兰同时警告,民众自行购药、不遵医嘱的现象日趋严重,导致抗生素滥用和抗药性问题加剧,部分原因正是制药企业的误导性宣传。她表示,卫生部正考虑调整广告方式,严格规范《第15号法令》和《食品安全法》中有关广告内容、形式,特别是非专业技术人员代言的条款。
据悉,卫生部已对过去15年《食品安全法》的实施情况做总结,相关报告已基本完善,计划于2026年提交国会审议修订。而《第15号法令》的修订工作也将快速推进,尽快提交政府颁布实施。
曾担任越南国家血液病与输血研究所所长的国会代表阮英智(Đại biểu Nguyễn Anh Trí)指出,当前对于“假货”的定义亟待重新厘清。《第98/2020号法令》规定,产品质量未达到70%即视为假货,他认为这一标准并不合理:“假货必须是在本质上造假,未达标只能算质量不合格,而非假冒。”他建议工贸部重新审视并修订《第98号法令》,同时呼吁卫生部研究在《食品安全法》中补充“假冒食品”的定义。
对此,工贸部副部长阮生日新(Thứ trưởng Công Thương Nguyễn Sinh Nhật Tân)解释称,《第98号法令》中的“假货”不仅限于产品质量,也包括包装造假,70%的标准是基于国际惯例的估算值。工贸部将研究补充相关定义,使其更加清晰,并适用于不一样的行业和商品类别,同时与现行法律和法规相衔接。
他也赞同卫生部提出的在法律中明确“假冒食品”定义的建议,但指出,假货问题涉及质量、安全和知识产权等多方面,因此具体将该定义纳入哪部法律(如《电子商务法》或《食品安全法》)仍需深入权衡。